产品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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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品名称: 关于做好2024年度市本级大型科学仪器设施 项目支出预算申报工作的通知
- 部门: 科技
- 类别: 申报通知
- 类型: 资金补贴
- 省份: 上海
各委、办、局,各市级预算单位:
根据《上海市促进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规定》《上海市市 本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和《上海市新购大型科学仪器设施 联合评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为做好2024年度市本 级新购50万元以上大型科学仪器设施项目支出预算申报和专项 评审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根据《办法》有关规定, 此次申报的范围为:预算单位以市 级财政资金全额或者部分出资新购、新建的, 价格在50万元人民 币及以上 (含自筹资金部分),用于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活动的 单台 (套) 科学仪器和实验设施。
二、申报和评审程序
( 一 ) 申请购置大型科学仪器设施的预算单位,应先行对大 型科学仪器设施进行可行性论证,在线填写并打印《上海市新购 50 万元以上大型科学仪器设施申请评议表》等申报材料, 并将相 关 申 报 材 料 向 预 算 主 管 部 门 报 送 。 网 上 申 报 地 址 :
( 二 ) 预算主管部门对所属预算单位的申报材料在线进行初 审并按轻重缓急进行项目筛选和排序,在线提交并打印本部门 《上海市新购50万元以上大型科学仪器设施预算主管部门汇总 排序表 (2024年度)》, 线上申报材料于2023年8月8日前完成在线 提交。
( 三 )市新购大型科学仪器设施联合评议办公室(以下简称 “联合评议办公室”) 根据《办法》的规定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评审结果经联合评议办公室审核通过后,于2023年8月30日之前 送市财政局,并抄送有关预算主管部门,各有关预算单位应根据 评审结果,申报预算。
三、申报材料
各预算主管部门和预算单位应当按照《办法》的规定,提供 申报所需的有关材料。书面申报材料需在线打印一式两份加盖公 章,采用A4纸双面印刷, 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 不采用胶圈、
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书面材料请于2023年8月10 日前提交市科委。
联 系 人:市科委资源保障与管理处 邱一祥
联系电话:23112590
地 址:人民大道200号
邮 编:200003
特此通知。
附件: 1.上海市新购50万元以上大型科学仪器设施申请评议表
2.上海市新购50万元以上大型科学仪器设施预算主管 部门汇总排序表(2024年度预算)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此件主动公开)
上海市财政局
2023 年 7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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