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描述
- 产品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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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品名称: 关于开展 2022 年度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 火炬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
- 部门: 科技
- 类别: 活动通知
- 类型: 科技创新
- 省份: 上海
各有关单位:
高新技术企业工作是推动落实中央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 上海市科创中心建设的重要基础工作。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工作指引》及《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开展 2022 年度火炬统计调 查工作的通知》(国科火字〔2022〕204 号) 的要求, 上海市高新 技术企业认定办公室组织开展 2022 年本市高新技术火炬统计调 查工作, 具体调查内容和事项通知如下:
一、 报表类别:
1、《国家高新区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统计年报表》 (以下简 称统计报表)
2 、《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情况报表》(以下简称年度报表)
二、 统计实施方案:
高新技术企业统计工作在火炬统计调查信息系统网络平台
( https://tj.chinatorch.org.cn ) 实施。
1 、组织实施:
各受理点组织实施本受理点所属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统计 年报和高企发展年报工作。各统计对象按照公司实际情况填写 报表。
2、填报对象:
高新技术企业:本市近三年内认定或在籍的有效高新技术 企业。
企业登录账号为 18 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账号密码与国家 高企认定网一致),凡是之前在科技部火炬中心注册过的企业用 户(包括所有的高企、去年纳入统计的非高企、科技型中小企业、 创新创业大赛企业等)可以在科技部政务服务平台直接登录(通 过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者统计员手机号),均不需在科技部 政务服务平台上重新注册,但是需要在科技部政务服务平台进行 实名认证。新注册企业参照科技部火炬中心统一身份认证与单点 登录用户转移到科技部政务服务平台登录使用说明(附件 1 )办 理注册登录, 登录后选择“科技部火炬统计调查”- “我要办理”。
3、报表填报时限:
企业“企业统计年报”填报日期:2023 年 1 月 1 日—2023 年 3 月 31 日;若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时间在填报截止日期后, 可向受理点提出书面延期申请。
企业“高企发展年报”填报日期: 2023 年 1 月 1 日—2023 年 5 月 31 日。
受理点“企业统计年报”审核日期:2023 年 1 月 1 日—2023 年 4 月 30 日。
4、实施方式:
企业填报:企业登录“单点登录平台”,高新技术企业选择 填报《国家高新区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统计年报表》、《年度高新 技术企业发展情况报表》,企业按步骤完成企业统计年报,企业 在填报数据时,如出现系统提示错误必须修正,如果系统出现警 必须提交情况说明。
部分企业报送纸质报表:2022 年度企业销售额超过 2 亿元人 民币的高新技术企业,完成网上填报后,需打印《国家高新区企 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统计年报表》纸质报表, 加盖公章签字后,报 送各受理点;销售额不到2 亿元人民币的企业无需提交纸质报表。
受理点审核:对企业网上提交数据进行审核后,在系统内报 送至市认定办;
受理点书面报送:辖区内营业收入在 2 亿元以上企业的《国 家高新区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统计年报表》纸质材料于 4 月 30 日前报送市认定办。
三、 统计要求:
请各受理点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防范 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深化统计管理
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 分处理建议办法》和《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开展 2022 年度火炬 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国科火字〔2022〕204 号 ) 等有关统计和 督察工作文件指示, 加强协调,统筹安排, 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做 好实施, 保质保量完成今年的任务。
四、 其他事项:
1、各受理点负责企业填报组织管理工作,如有问题可向市 认定办反馈。
2、连续两次未填报《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情况报表》,企 业将被取消高企资格。如果企业未按时填报,请各受理点了解未 填报原因,并在统计系统中填写未填报原因。
3、上一年度未提交《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情况报表》而 被冻结账户的企业需向受理点提交情况说明,并逐级上报处理。
4 、市认定办将对各受理点本次统计结果开展考核评价。
5、浏览器推荐使用 360,Chrome 等。 各受理点联系方式详见附件 2。
网上填报技术咨询电话:8008205114 (座机)、4008205114 (手机)
市认定办联系电话:64839009- 170 、224
联系地址:钦州路 100 号 1 号楼 319 室
特此通知。
附件:1.科技部火炬中心统一身份认证与单点登录用户转移 到科技部政务服务平台登录使用说明
2.各区科委、分园受理点联系表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3 年 1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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