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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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品名称: 关于印发《2023年河北省工业设计中心申报指南》的通知
- 部门: 工信
- 类别: 申报指南
- 类型: 其他
- 省份: 河北
关于印发《2023年河北省工业设计中心申报指南》的通知
冀工信科函〔2023〕304号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全面提升产品质量的若干措施》(冀政字〔2022〕45号)有关规定,进一步推动工业设计中心建设,加快全省工业设计发展,按照《河北省工业设计中心管理办法》(冀工信科〔2023〕114号),我厅制定了《2023年河北省工业设计中心申报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按有关要求认真做好项目培育和申报组织工作。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6月20日
2023年河北省工业设计中心申报指南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全面提升产品质量的若干措施》有关规定,进一步推动工业设计中心建设,加快全省工业设计发展,按照《河北省工业设计中心管理办法》(简称《管理办法》),特制定本申报指南。
一、申报主体
(一)河北省工业设计中心(企业工业设计中心)申报主体:在河北省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营管理规范的制造企业。
(二)河北省工业设计中心(工业设计企业)申报主体:在河北省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营管理规范的工业设计企业。
二、支持重点
(一)河北省工业设计中心(企业工业设计中心)重点围绕高端装备制造、信息智能、生物医药健康、食品等主导产业以及服装箱包、美居家居、文体用品、儿童用品、通用专用设备等县域特色产业等领域的优势企业开展培育创建。
(二)河北省工业设计中心(工业设计企业)重点围绕服务我省制造业设计创新的产品设计、品牌设计、时尚设计、服务设计等领域优势设计企业开展培育创建。
三、申报条件及材料
(一)申报河北省工业设计中心(企业工业设计中心)应达到《管理办法》第六条所规定的条件要求,提供填报完善的《河北省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企业工业设计中心)》(附件1)。
(二)申报河北省工业设计中心(工业设计企业)应达到《管理办法》第六条所规定的条件要求,提供填报完善的《河北省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工业设计企业)》(附件2)。
河北省工业设计中心申报材料要求用A4纸打印/复印,编写目录和页码,胶装成册。
四、申报流程及推荐数量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按照本申报指南要求,负责组织本地区企业的申报,择优推荐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原则上,定州、辛集、雄安新区推荐数量不超过3家,其他各市推荐数量不超过6家。
五、支持标准和原则
(一)支持标准:根据省政府《关于全面提升产品质量的若干措施》,对经评估认定达到河北省工业设计中心标准的,省政府奖励100万元。
(二)支持原则:根据2024年财政预算安排情况,项目支持按照“总额控制、无偿资助、自愿申报、专家评审、政府决策和社会监督”的原则实施。
六、有关要求
(一)请各市局及雄安新区改发局组织做好河北省工业设计中心申报指导工作,对企业申报材料的合规性、完整性和统一性进行审查,择优推荐。请各申报企业要认真、据实填报申请表并附相关材料,对所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二)请各市工信局及雄安新区改发局于2023年7月14日前将书面推荐意见、推荐汇总表(附件3)、企业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和电子版)集中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于婷婷
电 话:0311-87803218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和平西路402号(050051)
附件:1.《河北省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企业工业设计中心)》、 2.《河北省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工业设计企业)》、 3. 河北省工业设计中心申报推荐汇总表

冀工信科函〔2023〕304号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关于印发《2023年河北省工业设计中心申报
指南》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全面提升产品质量的若干措施》(冀政字〔2022〕45号)有关规定,进一步推动工业设计中心建设,加快全省工业设计发展,按照《河北省工业设计中心管理办法》(冀工信科〔2023〕114号),我厅制定了《2023年河北省工业设计中心申报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按有关要求认真做好项目培育和申报组织工作。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6月20日
2023年河北省工业设计中心申报指南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全面提升产品质量的若干措施》有关规定,进一步推动工业设计中心建设,加快全省工业设计发展,按照《河北省工业设计中心管理办法》(简称《管理办法》),特制定本申报指南。
- 申报主体
(一)河北省工业设计中心(企业工业设计中心)申报主体:在河北省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营管理规范的制造企业。
(二)河北省工业设计中心(工业设计企业)申报主体:在河北省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营管理规范的工业设计企业。
二、支持重点
(一)河北省工业设计中心(企业工业设计中心)重点围绕高端装备制造、信息智能、生物医药健康、食品等主导产业以及服装箱包、美居家居、文体用品、儿童用品、通用专用设备等县域特色产业等领域的优势企业开展培育创建。
(二)河北省工业设计中心(工业设计企业)重点围绕服务我省制造业设计创新的产品设计、品牌设计、时尚设计、服务设计等领域优势设计企业开展培育创建。
三、申报条件及材料
(一)申报河北省工业设计中心(企业工业设计中心)应达到《管理办法》第六条所规定的条件要求,提供填报完善的《河北省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企业工业设计中心)》(附件1)。
(二)申报河北省工业设计中心(工业设计企业)应达到《管理办法》第六条所规定的条件要求,提供填报完善的《河北省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工业设计企业)》(附件2)。
河北省工业设计中心申报材料要求用A4纸打印/复印,编写目录和页码,胶装成册。
四、申报流程及推荐数量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按照本申报指南要求,负责组织本地区企业的申报,择优推荐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原则上,定州、辛集、雄安新区推荐数量不超过3家,其他各市推荐数量不超过6家。
五、支持标准和原则
(一)支持标准:根据省政府《关于全面提升产品质量的若干措施》,对经评估认定达到河北省工业设计中心标准的,省政府奖励100万元。
(二)支持原则:根据2024年财政预算安排情况,项目支持按照“总额控制、无偿资助、自愿申报、专家评审、政府决策和社会监督”的原则实施。
六、有关要求
(一)请各市局及雄安新区改发局组织做好河北省工业设计中心申报指导工作,对企业申报材料的合规性、完整性和统一性进行审查,择优推荐。请各申报企业要认真、据实填报申请表并附相关材料,对所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二)请各市工信局及雄安新区改发局于2023年7月14日前将书面推荐意见、推荐汇总表(附件3)、企业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和电子版)集中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于婷婷
电 话:0311-87803218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和平西路402号(050051)
附件:1.《河北省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企业工业设计中心)》
2.《河北省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工业设计企业)》
3. 河北省工业设计中心申报推荐汇总表
附件1河北省工业设计中心
申 请 表
(企业工业设计中心)
企业名称(盖章):
工业设计中心名称:
所属地区: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
填 表 须 知
1. 填写本申请表应确保所填资料真实准确。
2. 本申请表所有填报项目页面不足时,可按顺序附页。
3. “声明”页末尾务必请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4. 申请表中营收、利润、人员、资产、完成项目、成果产业化、获奖、知识产权、标准等事项需附相关佐证材料。申报单位认为其它有必要的事项,可根据需要提供佐证材料。
声 明
1. 本企业自愿向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提出河北省工业设计中心申请。
2. 本企业自愿遵守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河北省工业设计中心管理办法》及相关文件规定。
3. 本企业自愿提供河北省工业设计中心审查、管理、监督所需的数据资料,并为其审查工作提供方便。
4.本企业依法规范经营,近两年未发生重大环保、质量和安全事故,未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没有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情况。
5.本企业所提供的申请表内容和附件材料均真实、完整,若出现问题,愿承担一切责任。
申请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
(申请企业盖章)
年 月 日
申报企业情况(一)单位:万元、个、%
企业名称
所属行业
注册地址
注册日期
注册资本金
企业是否属于
□小巨人 □专精特新 □上市企业 □高新技术企业
是否规上企业
□是 □否
所有制性质
联系方式
姓名
职务
联系电话
企业负责人
申报联系人
企业基本情况
2020年
2021年
2022年
企业职工总人数
资产总额
固定资产净值
资产负债率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利税总额
出口交货值
研发支出
主要产品情况
产品名称
上年度产能
上年度产量
上年度销售额
申报企业情况(二)企业简介
1.企业基本情况,2.主要产品,3.设计理念,4.技术特点,5.品牌建设,6.知识产权应用情况及保护制度,7.企业文化,8.履行社会责任。(可按顺序附页)
工业设计中心情况(一)
单位:万元、平方米、个、%
工业设计中心名称
基本情况
成立时间
场所面积
中心资产总额
中心职工人数
运营模式
□独立核算 □非独立核算
人
员
构
成
姓名
职务
联系电话
主要负责人
首席设计师
工业设计团队人数
其中:工业设计及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取得相关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高级职业资格)的人员数量及占比。
(数量)
(占比)
设计投入情况
项目
2020年
2021年
2022年
总额
工业设计投入总额
占企业研发支出比重
其中:设计人员经费支出
承担设计项目情况
承担工业设计项目数
其中:完成项目数
产业化项目数
软硬件情况
主要
实验设备
实验设备名称
台(套)数
单台套原值
主要
设计软件
设计软件名称
数量(套)
单套原值
工业设计中心情况(二)
中心简介
包含但不限于:1.中心基本情况及发展经历,2.组织架构,3.核心团队,4.主要业绩情况,5.中心管理制度(主要管理制度名称),6.未来三年目标与规划。(可按顺序附页)
工业设计中心情况(三)标准情况
序号
标准号
标准名称
标准类型(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
主持或参与
近两年获得设计奖项情况
序号
获奖作品名称
奖项名称
获得时间
授奖部门(或机构)
工业设计中心情况(四)
近两年主要设计成果产业化情况
项目一名称
客户企业
完成交付时间
简述项目主要情况,包括项目内容、设计理念、工业设计创新点和技术水平情况、形成的新产品、为企业带来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情况等内容。(不超500字)
项目二名称
客户企业
完成交付时间
简述项目主要情况,包括项目内容、设计理念、工业设计创新点和技术水平情况、形成的新产品、为企业带来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情况等内容。(不超500字)
提示:更多项目可按顺序按表格样式附页。
工业设计中心情况(五)
首席设计师介绍
基本情况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国 籍
职 务
联系电话
职称学历
专业职称
最高学历、学位
(毕业院校及专业)
工作经历及成绩
从事工业设计领域的主要工作经历和取得的成绩。
提示:多位首席设计师的请提供2-3位。
工业设计中心情况(六)
中心设计团队人员情况
序号
姓 名
年龄
学历信息
专业资格证书信息(职称证)
毕业院校
专业
学历
证书编号
专业名称
资格名称
批准单位
提示:本表内容须满足设计团队人员数量20人以上,具有工业设计及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取得相关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高级职业资格)的人员比例不低于70%。
工业设计中心情况(七)
专利版权情况
累计拥有已授权专利总数
累计拥有版权总数
授权专利数量
年度
发明专利
实用新型专利
外观设计专利
国外及港澳台专利
版权
2021年
2022年
2023年
专 利 明 细
序号
专利号
专利名称
专利权人
获得专利日期
专利类型
备注
版 权 明 细
序号
版权名称
著作权人
获得版权日期
证书号
版权类型
备注
工业设计中心情况(八)
近两年,牵头或参与完成国家级、省部级重大工业设计项目,省部级重大成果或研发项目
近两年,组织或参与国家级、省部级、市级工业设计活动
近两年,承担市级及以上工业设计课题研究
近两年,与中小企业开展工业设计项目合作、为中小企业提供工业设计咨询服务
佐证材料
1.认定为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的证明材料;
2.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 近两年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含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即可);
4. 工业设计中心成立、设立首席设计师岗位证明材料(如公司决定成立工业设计中心的通知、董事会决议等);
5. 主持或参与标准制修订佐证材料(体现标准名称及主持或参与的信息页复印件)(与“工业设计中心情况(三)”所列清单一致);
6.近两年获得国内外设计奖项佐证材料(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与“工业设计中心情况(三)”所列清单一致);
7. 近两年主要工业设计成果产业化证明材料(为“工业设计中心情况(四)”所列项目);
8.中心设计团队人员学历证书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高级职业资格)佐证材料(与“工业设计中心情况(六)”中心设计团队人员情况表信息表按顺序对应);
9. 中心设计团队人员工作证明,如:单位人员社保清单、个人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等佐证材料(与“工业设计中心情况(六)”中心设计团队人员情况表按顺序对应);
10.近两年获得国内外授权专利、版权证明材料(与“工业设计中心情况(七)”专利明细、版权明细按顺序对应);
11.近两年研发项目、工业设计活动、工业设计课题研究、工业设计项目合作、提供工业设计咨询服务的证明材料(与“工业设计中心情况(八)对应”)。
注:所供材料需扫描清晰。
附件2
河北省工业设计中心
申 请 表
(工业设计企业)
企业名称(盖章):
所属地区: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印制
填 表 须 知
1. 填写本申请表应确保所填资料真实准确。
2. 本申请表所有填报项目页面不足时,可按顺序附页。
3. 声明页末尾务必请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4. 申请表中营收、利润、人员、资产、服务企业、获奖、知识产权等事项需附相关佐证材料。申报单位认为其它有必要的事项,可根据需要提供佐证材料。
声 明1. 本企业自愿向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提出河北省工业设计中心申请。
2. 本企业自愿遵守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河北省工业设计中心管理办法》及相关文件规定。
3. 本企业自愿提供河北省工业设计中心审查、管理、监督所需的数据资料,并为其审查工作提供方便。
4.本企业依法规范经营,近两年未发生重大环保、质量和安全事故,未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没有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情况。
5.本企业所提供的申请表内容和附件材料均真实、完整,若出现问题,愿承担一切责任。
申请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
(申请企业盖章)
年 月 日
工业设计企业情况(一)单位:万元、个、%
企业名称
注册地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所有制性质
企业职工总人数
注册资本金
资产总额
固定资产净值
资产负债率
主要服务领域
联系方式
姓名
职务
联系电话
企业负责人
申报联系人
人员团队情况
工业设计团队人数
具有工业设计及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取得相关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高级职业资格)的人员数量和比例
(数量)
(占比)
运营情况
2020年
2021年
2022年
营业收入
其中:工业设计服务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期末现金余额
设计投入
设计费用投入总额
占企业总支出比重
承担项目情况
承担工业设计项目数
其中:完成项目数
知识产权情况
专利数
其中:实用新型(授权数)
外观设计(授权数)
发明专利(授权数)
版权(经登记数)
企业发展情况说明
主要介绍工业设计企业发展经历,核心设计团队情况,组织构架、主要服务领域、主要业绩等情况,主要管理制度、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未来三年发展规划。(可另附页)
工业设计企业情况(二)
工业设计团队带头人及主要成员情况
基本情况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国 籍
职 务
联系电话
职称学历
专业职称
最高学历、学位
(毕业院校及专业)
工作经历及成绩
从事工业设计领域的主要工作经历和取得的成绩。
注:本表由工业设计团队带头人及2-3位主要成员填写
工业设计企业情况(三)
单位:万元、平方米、个、%
软硬件情况
主要硬件设备
硬件设备名称
台(套)数
原值
主要设计软件
设计软件名称
数量(套)
原值
工业设计企业情况(四)标准情况
序号
标准号
标准名称
标准类型(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
主持或参与
近两年获得设计奖项情况
序号
获奖作品名称
奖项名称
获得时间
授奖部门(或机构)
工业设计企业情况(五)
设计服务案例情况
项目一名称
客户企业
完成交付时间
简述项目主要情况,包括项目内容、设计理念、工业设计创新点和技术水平、销售上市情况、经济效益成果等内容。(不超500字)
项目二名称
客户企业
完成交付时间
简述项目主要情况,包括项目内容、设计理念、工业设计创新点和技术水平、销售上市情况、经济效益成果等内容。(不超500字)
提示:提供2-3项典型案例情况,可按顺序按表格样式附页。
工业设计企业情况(六)服务企业名单(50家以上)
序号
合作企业名称
合作项目名称
合同额(万元)
合作企业联系人
联系电话
工业设计企业情况(七)
中心设计团队人员情况
序号
姓 名
年龄
学历信息
专业资格证书信息(职称证)
毕业院校
专业
学历
证书编号
专业名称
资格名称
批准单位
提示:本表内容须满足设计团队人员数量20人以上,具有工业设计及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取得相关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高级职业资格)的人员比例不低于70%。
工业设计企业情况(八)
近两年组织或参与国家级、省部级、市级工业设计活动等情况
近两年承担或参与市级及以上工业设计课题研究情况
佐证材料
1.认定为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的证明材料;
2.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 近两年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含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即可);
4.近两年获得国内外设计奖项佐证材料(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与“工业设计企业情况(四)”所列清单一致);
5. 近两年设计服务案例证明材料和相关图片(为“工业设计企业情况(五)”所列项目);
6. 服务企业证明材料(为“工业设计企业情况(六)”所列项目);
7.中心设计团队人员学历证书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高级职业资格)佐证材料(与“工业设计企业情况(七)”中心设计团队人员情况表按顺序对应);
8. 中心设计团队人员工作证明,如:单位人员社保清单、个人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等佐证材料(与“工业设计企业情况(七)”中心设计团队人员情况表按顺序对应);
9.近两年组织或参与国家级、省部级、市级工业设计活动、承担或参与市级及以上工业设计课题研究等情况的佐证材料(与“工业设计企业情况(八)”对应);
10.企业相关管理制度、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材料。
注:所供材料需扫描清
附件3
河北省工业设计中心申报推荐汇总表
推荐单位(盖章):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序号
中心名称
申请企业名称
中心类型
企业联系人
联系方式
所在县区
1
企业工业设计中心
2
工业设计企业
3
4
5
6
7
8
...
注:1.本表由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填写并盖章。
2.请认真核对中心名称和申请企业名称,与申请表完全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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