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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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品名称: 关于印发《2023年度河北省特色产业名县名镇申报指南》的通知
- 部门: 工信
- 类别: 申报指南
- 类型: 资质认定
- 省份: 河北
关于印发《2023年度河北省特色产业名县名镇申报指南》的通知
冀工信民经函〔2023〕310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特色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进一步培育壮大特色产业区域品牌,提升产业集群核心竞争力,我厅制定了《2023年度河北省特色产业名县名镇申报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申报指南相关要求,组织做好名县名镇审核、推荐工作。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7月5日
2023年度河北省特色产业名县名镇
申报指南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特色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进一步培育壮大特色产业区域品牌,提升产业集群核心竞争力,现组织开展2023年特色产业名县名镇申报工作。为做好相关工作,特制定本申报指南。
一、申报范围
具有区域产业特色、产业发展基础好、创新能力强、支撑体系健全、品牌和技术优势明显的县(市、区)及镇(乡)。
二、申报条件
(一)产业发展基础
1.申报的产业已纳入本县(市、区)、镇(乡)重点发展产业,产业企业聚集度高。名县(市、区)主导产业年营业收入应在50亿元以上,名镇(乡)主导产业年营业收入应在10亿元以上。
2.申报名县的,申报产业企业数量不低于20家,规上企业不少于10家。申报名镇的,申报产业企业数量不低于15家,规上企业不少于5家。农业及文旅类产业可适当放宽条件。
3.申报的产业本地有发展基础、产品有特色,是富民强县、带动就业的重要支撑,对县域(镇域)经济的贡献度较高。
(二)产业发展支撑
1.产业发展有项目支撑,结合县(镇)特色产业培育,以强链延链补链为导向,谋划、储备、建设了一批投资规模大、市场前景好、带动能力强的重点项目。
2.申报名县“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不少于30家;申报名镇“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不少于10家。拥有省级以上创新平台,引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积极开展产学研合作。农业产业化类可适当放宽条件。
3.申报名县需拥有1件以上中国驰名商标、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中华老字号、地理标志商标等或国家行业协会(商会)认定的产业荣誉称号;申报名镇需拥有1项省级以上品牌相关荣誉或省级行业协会(商会)认定的产业荣誉称号。
4.申报地头部企业积极开展标准、计量、检验检测、质量认证等质量基础建设,加强全面质量管理,推行卓越绩效管理、六西格玛、精益生产等先进质量管理模式和方法,积极参与各类标准制修订。
(三)产业发展环境
1.申报产业已制定产业发展规划,产业发展路径清晰,发展重点任务明确,发展目标科学合理可量化考核,保障措施有力。
2.申报产业所在地县级或市级政府制定了支持产业发展的政策。
3.申报名县需建有公共服务平台,能够提供技术研发、工业设计、人员培训、检验检测、质量品牌、信息咨询等公共服务。申报名镇的需建有公共服务平台或依托所在县公共服务平台提供综合服务。
4.管理组织健全,有管理机构或行业协会(商会)或产业联盟,并在行业规划、管理、协调、服务、自律、标准制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申报:
1.主导产业属于国家规定的禁止、限制和淘汰类产业;
2.属于高污染高耗能行业,单位GDP能耗高于行业基准值(参照《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1年版)》);
3.申请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
4.近三年发生过重大安全、质量和环境污染事故。
三、申报(复核)程序
按照自下而上、自愿申报原则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有申报意愿的,由申报单位提出申请,组织编写申报材料(编制要点见附件1),县级人民政府出具同意申报文件,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初审后,由各市推荐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二)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内容真实性负责;市级工业和信息化局对申报材料相关原件初审核验,并出具核验证明和推荐意见,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三)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组织专家评审和申述论证,视情况进行现场抽查核实,提出评审意见。
(四)评审结果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公布,颁发牌匾证书,授予“河北省××产业名县(市、区)”、“河北省××产业名镇(乡)”称号。
四、动态管理
经公布的特色产业名县名镇有效期为五年,五年到期不申请复核或复核不合格的取消称号。有效期内名县名镇发生重大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或被发现申报材料造假等情形,直接取消名县名镇称号,且三年内不得再次申报。
五、有关要求
请各市于7月25日前,组织申报单位在河北工业企业服务平台特色产业名县名镇申报系统上提交申报材料,并将加盖公章的县级人民政府同意的纸质申报文件(2份)、市工信局核验证明和推荐请示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 阳
电 话:0311-87903827
地 址:石家庄市新华区和平西路402号
附件: 1.2023年河北省特色产业名县名镇申报材料、 2.XX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推荐2023年度河北省特色产业名县名镇材料的请示

冀工信民经函〔2023〕310号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关于印发《2023年度河北省特色产业名县名镇
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特色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进一步培育壮大特色产业区域品牌,提升产业集群核心竞争力,我厅制定了《2023年度河北省特色产业名县名镇申报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申报指南相关要求,组织做好名县名镇审核、推荐工作。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7月5日
2023年度河北省特色产业名县名镇
申报指南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特色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进一步培育壮大特色产业区域品牌,提升产业集群核心竞争力,现组织开展2023年特色产业名县名镇申报工作。为做好相关工作,特制定本申报指南。
一、申报范围
具有区域产业特色、产业发展基础好、创新能力强、支撑体系健全、品牌和技术优势明显的县(市、区)及镇(乡)。
二、申报条件
(一)产业发展基础
1.申报的产业已纳入本县(市、区)、镇(乡)重点发展产业,产业企业聚集度高。名县(市、区)主导产业年营业收入应在50亿元以上,名镇(乡)主导产业年营业收入应在10亿元以上。
2.申报名县的,申报产业企业数量不低于20家,规上企业不少于10家。申报名镇的,申报产业企业数量不低于15家,规上企业不少于5家。农业及文旅类产业可适当放宽条件。
3.申报的产业本地有发展基础、产品有特色,是富民强县、带动就业的重要支撑,对县域(镇域)经济的贡献度较高。
(二)产业发展支撑
1.产业发展有项目支撑,结合县(镇)特色产业培育,以强链延链补链为导向,谋划、储备、建设了一批投资规模大、市场前景好、带动能力强的重点项目。
2.申报名县“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不少于30家;申报名镇“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不少于10家。拥有省级以上创新平台,引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积极开展产学研合作。农业产业化类可适当放宽条件。
3.申报名县需拥有1件以上中国驰名商标、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中华老字号、地理标志商标等或国家行业协会(商会)认定的产业荣誉称号;申报名镇需拥有1项省级以上品牌相关荣誉或省级行业协会(商会)认定的产业荣誉称号。
4.申报地头部企业积极开展标准、计量、检验检测、质量认证等质量基础建设,加强全面质量管理,推行卓越绩效管理、六西格玛、精益生产等先进质量管理模式和方法,积极参与各类标准制修订。
(三)产业发展环境
1.申报产业已制定产业发展规划,产业发展路径清晰,发展重点任务明确,发展目标科学合理可量化考核,保障措施有力。
2.申报产业所在地县级或市级政府制定了支持产业发展的政策。
3.申报名县需建有公共服务平台,能够提供技术研发、工业设计、人员培训、检验检测、质量品牌、信息咨询等公共服务。申报名镇的需建有公共服务平台或依托所在县公共服务平台提供综合服务。
4.管理组织健全,有管理机构或行业协会(商会)或产业联盟,并在行业规划、管理、协调、服务、自律、标准制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申报:
1.主导产业属于国家规定的禁止、限制和淘汰类产业;
2.属于高污染高耗能行业,单位GDP能耗高于行业基准值(参照《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1年版)》);
3.申请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
4.近三年发生过重大安全、质量和环境污染事故。
三、申报(复核)程序
按照自下而上、自愿申报原则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有申报意愿的,由申报单位提出申请,组织编写申报材料(编制要点见附件1),县级人民政府出具同意申报文件,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初审后,由各市推荐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二)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内容真实性负责;市级工业和信息化局对申报材料相关原件初审核验,并出具核验证明和推荐意见,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三)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组织专家评审和申述论证,视情况进行现场抽查核实,提出评审意见。
(四)评审结果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公布,颁发牌匾证书,授予“河北省××产业名县(市、区)”、“河北省××产业名镇(乡)”称号。
四、动态管理
经公布的特色产业名县名镇有效期为五年,五年到期不申请复核或复核不合格的取消称号。有效期内名县名镇发生重大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或被发现申报材料造假等情形,直接取消名县名镇称号,且三年内不得再次申报。
五、有关要求
请各市于7月25日前,组织申报单位在河北工业企业服务平台特色产业名县名镇申报系统上提交申报材料,并将加盖公章的县级人民政府同意的纸质申报文件(2份)、市工信局核验证明和推荐请示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 阳
电 话:0311-87903827
地 址:石家庄市新华区和平西路402号
附件:1.2023年河北省特色产业名县名镇申报材料
2.XX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推荐2023年度河北省特色产业名县名镇材料的请示
附件1
河北省特色产业名县名镇
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_
填 报 日 期:___________________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印制
一、2023年河北省特色产业名县名镇申报表序
号
分类
内容
2022年数据
1
基本情况
申报产业名称
2
申报等级
□名县(市、区)□名镇(乡)
3
申报单位
4
联系人
5
联系电话
6
产业情况
主导产品
7
主导产品产量
8
产业重点依托园区
9
营业收入(万元)
10
增加值(万元)
11
申报产业产值占县域或镇域总产值
比重(%)
12
利润总额(万元)
13
上缴税金(万元)
14
企业总数(家)
15
其中:规上企业数量(家)
16
中小企业数量(家)
17
从业人员
18
是否绘制产业链图谱
□是 □否
19
是否制定了产业“十四五”发展规划
□是 □否
20
促进产业集群发展政策数(项)
21
产业集聚度
入园企业数量(个)
22
入园企业占比(%)
23
创新能力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数量(个)
24
专精特新“小巨人”数量(个)
25
高新技术企业数量(个)
26
科技型中小企业数量(个)
27
省级以上创新平台数量(个)
28
其中:重点实验室
29
工程研究中心
30
技术创新中心
31
产业技术研究院
32
A级工业企业研发机构
33
省级以上技术创新联盟数量(个)
34
是否与高校、科研院所建立产学研合作机制
□是 □否
35
品牌建设
中国驰名商标数量(个)
36
地理标志产品数量(个)
37
地理标志商标数量(个)
38
中华老字号数量(个)
39
集群各类注册商标数量(个)
40
产业荣誉情况
41
标准引领
标准制修订数量(个)
42
其中:国际标准数量
43
国家、行业标准数量
44
地方标准数量
45
团体标准数量
46
企业标准数量
47
市场体系
综合性(专业性)市场数量(个)
48
电商平台数量(个)
49
专业展会数量(个)
50
公共服务
公共服务平台数量(个)
51
其中:研发类
52
检测类
53
物流类
54
电子商务类
55
培训类
56
其他
57
中介服务机构数量(个)
58
省级以上行业协会数量(个)
59
省级以下行业协会数量(个)
60
综合性、专业性物流园区(物流配送中心)数(个)
61
数字化升级
上云企业数量(家)
62
上云企业比例(%)
63
智能车间数量(个)
64
数字化服务总体情况
□引入了数字化系统解决方案服务商
65
□开展了数字化共性解决方案开发和诊断等服务
66
□开展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推广工作
67
□开展了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评估推广工作
68
工业云、工业大数据或物联网创新应用平台建设数量(个)
69
绿色转型
省级以上绿色工厂数量(家)
70
引入绿色制造系统解决方案,绿色评价和诊断服务情况
71
项目建设
项目建设情况
简要描述项目建设、谋划、储备等情况。
注:各项数据截止2022年底。页面不足可另附纸。
-
基本情况介绍
主要包括主导产业、历史沿革、从业人员、企业总量及规上企业情况、上市情况、品牌打造、产业园区或专业市场、产业集群相关政策制定与实施情况等方面发展情况,在行业中所处的地位、获得荣誉等。
三、发展成效
包括特色产业打造、创新能力提升、高端化数字化绿色化转型、开放合作、公共服务体系完善等方面开展的工作和取得的成绩。
四、未来五年名县(名镇)工作思路、目标、重点任务及保障措施
(一)总体思路
(二)发展目标
(三)重点任务
(四)保障措施
附件清单
1.产业集群发展规划(有效期内)。
2.支持产业集群发展的政策和措施等。
3.头部企业产品质量管理体系、行业或地方标准等相关证明。
4.集群内企业所获中国驰名商标、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中华老字号、地理标志、政府质量奖等称号,以及产业集群及集群内企业所获荣誉证书等。
5.专精特新、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佐证材料。
6.检验检测、质量认证、行业协会(商会)、创新联盟、专业市场、服务平台等相关佐证材料。
7.申报材料真实性声明。
申报材料真实性声明本单位郑重申明,本次所提交的河北省特色产业名县名镇申报材料真实、合法。所申报的县(镇)近三年未发生过重大安全、质量和环境污染事故。如有不实之处,愿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些后果。
特此声明。
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2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关于推荐2023年度河北省特色产业名县名镇
材料的请示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按照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河北省特色产业名县名镇申报指南〉的通知》要求,我市组织有关县(市、区)和镇(乡)准备申报材料,经审查,以下申报单位提交的所有材料复印件与原件比对一致,符合申报条件,现推荐其申报2023年度河北省特色产业名县名镇。
申报2023年河北省特色产业名县名单
序号
申报县(市、区)
申报2023年河北省特色产业名镇名单
序号
申报镇(乡)
所在县(市)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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