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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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品名称: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 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河南省大数据发展创新平台的通知
- 部门: 工信
- 类别: 申报通知
- 类型: 资金补贴
- 省份: 河南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 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河南省大数据发展创新平台的通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国家大数据战略,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实施数字化转型战略安排部署,进一步夯实大数据创新发展体系,构建产业创新生态,促进我省大数据产业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度河南省大数据发展创新平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大数据发展创新平台包括大数据发展创新实验室、大数据产业融合创新中心、大数据创新服务机构、大数据创新人才培训基地。其中,大数据发展创新实验室定位于科学与工程理论研究,大数据产业融合创新中心定位于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大数据创新服务机构定位于创新服务与支撑保障,大数据创新人才培训基地定位于多层次大数据专业人才培养。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为河南省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相关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及社会组织,运营管理规范,近三年内社会信用良好,无违法违纪行为,无重大生产安全事故。
(二)从事大数据行业相关的数据处理、技术研发、场景应用、人才培训、基础设施建设、交流平台搭建等业务活动,在大数据领域内具有较强的创新优势和影响力。
(三)具有较好的工作基础和健全的组织管理体系,具备从事大数据业务基础设备条件和专门经营场所,对创新平台的组建提供资金、人才、场地等保障,拥有比较完善的研究开发试验环境。
(四)科研成果或产业化成果具有较高推广应用价值并取得实效,拥有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已投入市场的大数据产品、服务等具有较大规模的客户群体、较好的市场前景和客户满意度,具备可持续发展能力。
三、工作流程
(一)单位申报。申报单位按要求编制申报书,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省属高校、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可独立组织申报,将申报材料直接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二)初审推荐。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辖区内申报单位的材料初审及推荐上报工作,确保申报材料符合要求、齐全完整、真实有效。
(三)专家评审。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必要时进行现场核查。
(四)结果公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对拟认定名单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公布名单。
四、其他要求
(一)请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辖区内单位积极申报。
(二)申报单位应参照《河南省大数据发展创新平台体系建设工作方案(试行)》(见附件1),认真编写申报书(见附件2至附件5),并将盖章后的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一份)、电子申报材料报送至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三)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于2023年7月28日18:00时前将纸质申报材料、电子申报材料及拟推荐单位排序名单(见附件6)提交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四)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照《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河南省大数据发展创新平台的通知》(豫工信办数据〔2022〕102号)要求,组织辖区内2022年度河南省大数据发展创新平台按照《2022年度河南省大数据发展创新平台年度报告框架》(见附件7,有关工作开展和数据时间节点为2023年6月30日)报送材料。有关材料请于2023年7月28日18:00时前提交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联系人:李景峰 王沛沛
联系电话:0371-65507538
电子邮箱:gxtdsjj@163.com
地址:郑州市熊儿河路93号盐业大厦701-1室
2023年6月30日
附件1
河南省大数据发展创新平台体系建设
工作方案(试行)
为加速推动我省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进程,发挥大数据创新体系的支撑和带动作用,促进我省大数据产业发展和核心竞争能力,现制定大数据发展创新平台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国家大数据战略,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实施数字化转型战略安排部署,以大数据产业发展需求为导向,按照“政府引导、创新引领、分类推进、融合开放、市场运作、动态调整”的原则,促进产业链和创新链、人才链有机衔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搭建产业与科研之间的“桥梁”,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培育具有河南特色的大数据发展创新平台体系(以下简称创新平台)。到2025年,通过建设一批大数据发展创新实验室、大数据产业融合创新中心、大数据创新服务机构、大数据创新人才培训基地,形成布局合理、层次明晰的大数据发展创新生态,为促进我省大数据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建设任务
(一)聚焦科学与工程研究,创建一批省级大数据发展创新实验室。依托我省产业特色、科研基础条件和学科优势,面向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龙头企业,在前沿技术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争创若干突破型、引领型、平台型的大数据发展创新实验室,开展大数据应用理论研究与工程技术攻关,力争在新兴前沿交叉领域和特色优势领域实现重大突破,打造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大数据重大科技创新平台,抢占产业发展和产业应用制高点。到2025年,创建50个左右的省级大数据发展创新实验室。
(二)推动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建设一批省级大数据产业融合创新中心。面向大数据产业创新应用需求,重点围绕工业、农业、通信、能源、金融、物流、教育、医疗、文旅等经济社会重点领域,建设以提升技术应用创新能力、推动产业技术发展为目标的大数据产业融合创新中心。开展技术创新、产业技术开发与推广应用、系统性技术解决方案研发供给、高成长型科技企业投资孵化等工作,充分发挥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的资源集聚效应,带动大数据产业联动发展。到2025年,建成80个左右的省级大数据产业融合创新中心。
(三)立足创新服务与支撑保障,引育一批省级大数据创新服务机构。面向数据采集、传输、存储、流通、计算、分析、可视化、安全等大数据领域,引进培育一批大数据创新服务标杆单位,重点打造一批数据资源提供商和数据服务龙头单位,发展一批数据资产、数据合规性、数据质量等第三方评估机构以及交易撮合、交易代理、专业咨询、数据经纪、数据交付等专业服务机构,创建一批优势突出、辐射带动性强的大数据产业集聚区(园区)服务机构。到2025年,引育20家左右的省级大数据创新服务机构。
(四)加强人才引进和培养,建成一批省级大数据创新人才培训基地。面向大数据产业发展日益增长的专业人才需求,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龙头企业、社会机构设立大数据培训基地,开展大数据教育培训、实践锻炼等专业人才培养,建立健全多层次、多类型的大数据人才培养体系。到2025年底,建成50个左右的省级大数据创新人才基地。
三、实施步骤
自2022年到2025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每年组织一次申报工作。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各类单位申报并初审,省属院校、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可独立组织申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专家评审,公示无异议后公布名单并统一授牌。创新平台有效期3年,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授牌后的动态管理,定期组织建设单位上报年度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视情组织评估。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统筹推进。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统筹大数据发展创新平台体系的建设和管理,做好宣传推广、组织协调、支撑保障、动态管理等工作。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单位建立动态跟踪机制,督促建设单位按期完成建设任务,鼓励各地根据本地实际需求,推动开展本地创新平台体系建设。
(二)加大政策支持。争取各级财政统筹专项资金支持,探索采用奖补、基金、股权、贴息等创新扶持方式,积极支持大数据发展创新平台体系建设。拓宽资金的投入渠道,引导地方政府、平台建设单位、企业、社会资本等加大对大数据发展创新平台体系建设的投入力度。为建设单位拓宽项目申报渠道,在大数据相关试点示范项目上优先支持。
(三)加强动态管理。建立建设单位年度报告、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动态监督管理制度。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单位以及建设单位及时研究解决运行中遇到的问题,提出政策建议,定期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报告工作进展。
附件2
大数据发展创新实验室申报书
实验室名称:
申报单位: (单位公章)
推荐单位: (单位公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申报主体责任声明
根据《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河南省大数据发展创新平台的通知》要求,我单位提交了“大数据发展创新实验室”
申请。现就有关情况声明如下:
1.我单位对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2.我单位在申报过程中所涉及的项目内容和程序皆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产业政策要求。
3.我单位对所提交的项目内容负有保密责任,按照国家相关保密规定,所提交的项目内容未涉及国家秘密、个人信息和其他敏感信息。
4.我单位申报项目所填写的相关文字和图片已经审核,确认无误。
我单位对违反上述声明导致的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公章)
2023年 月 日
一、申报单位基本信息
单位全称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申报联系人
姓名
手机
职务
传真
邮箱
联系地址
注册资本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办公地址
单位性质
□科研院所 □高等院校 □社会团体 □国有企业 □民营企业
□外资企业 □合资企业 □国有控股企业 □国有参股企业
□其他(请注明):
申报单位简介
(单位概况、主要业务,拥有的研发试验设备设施及原值、相关资源等;技术带头人和技术团队资质经验;在大数据发展创新技术研发中的地位和优势,不超过500字。)
资质能力
(各类实验室或技术中心资质,2021年以来获得的专利、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主导或参与制修订的各类标准,承担的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科技奖励,取得的荣誉等,需附相应证明材料。)
二、实验室基本信息
实验室名称
(全称)
学科分类
摘要
简要阐述实验建设主要内容、投入、研发和应用水平等有关情况。(不超过500字)
三、实验室详细介绍
1.实验室建设背景、必要性和意义
- 本领域国内外研究最新进展、发展趋势
- 本领域需要解决的重大科学技术问题
- 建设单位在该领域的地位
- 建设实验室的目的和意义
2.实验室研究方向、主要研究内容及拟解决的重大科学问题
3.实验室现有研究工作基础和水平
- 科研用房、办公用房的基础设施情况
- 仪器设备情况
- 2021年1月1日以来在该领域承担国家级或省部级重点科研项目、经费及所取得重大成果
- 取得科技成果应用转化情况
4.现有科研队伍状况和培养人才能力
- 科研带头人简介
- 主要科研骨干简介
5.实验室建设中长期目标及建设计划进度
四、相关证明材料
1.申报单位法人证书,2021年以来的信用状况证明(通过信用中国和信用河南网站查询)、无违法违纪证明、无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证明,申报单位财务(审计或决算)报告、纳税证明等。
2.申报单位研发创新能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实验室或技术中心资质,2021年以来承担的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获得科技奖励、知识产权,主导或参与制修订的各类标准,实现的科技成果转化等,原则上应与大数据领域相关。
3.实验室组织架构、管理与运行制度、人才团队等证明材料。
4.实验室建设所需设备设施、相关资源现有基础证明材料。
5.申报单位荣誉奖励等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附件3
大数据产业融合创新中心申报书
中心名称:
申报单位: (单位公章)
推荐单位: (单位公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申报主体责任声明
根据《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河南省大数据发展创新平台的通知》要求,我单位提交了“大数据产业融合创新中心”申请。现就有关情况声明如下:
1.我单位对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2.我单位在申报过程中所涉及的项目内容和程序皆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产业政策要求。
3.我单位对所提交的项目内容负有保密责任,按照国家相关保密规定,所提交的项目内容未涉及国家秘密、个人信息和其他敏感信息。
4.我单位申报项目所填写的相关文字和图片已经审核,确认无误。
我单位对违反上述声明导致的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公章)
2023年 月 日
中心名称
一、申报单位基本信息
单位全称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申报
联系人
姓名
手机
职务
传真
邮箱
联系地址
注册资本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办公地址
单位性质
□科研院所 □高等院校 □社会团体 □国有企业 □民营企业
□外资企业 □合资企业 □国有控股企业 □国有参股企业
□其他(请注明):
申报领域
□工业大数据 □农业大数据 □能源大数据 □通信大数据 □金融大数据 □物流大数据 □教育大数据 □医疗大数据 □文旅大数据
□其他(请注明):
申报单位
简介
(单位概况、主营业务,融合创新中心建设所需的设备设施、相关资源等;技术带头人和技术团队资质经验;在本领域技术研发的地位和优势,不超过500字)
资质能力
(各类实验室或技术中心资质,2021年以来获得的专利、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主导或参与制修订的各类标准,承担的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科技奖励,取得的荣誉等,需附相应证明材料。)
二、申报单位概况
包括申报单位发展历程、组织架构;创新体系建设和运行机制、内外部合作机制等
三、产业融合创新中心建设的依据、背景与意义
1.所选产业融合创新领域在经济建设中的地位与作用
2.国内外发展现状、趋势与市场分析
3.所选产业融合创新领域面临的主要问题
4.建设本产业融合创新中心的意义与作用
四、产业融合创新中心的组织机构、管理与运行机制
1.机构设置与职责
2.主要技术带头人、骨干人才情况
3.管理队伍、管理制度、运营机制建设情况
五、主要方向、任务与目标
1.主要发展方向
2.主要任务
3.已产业化成果情况,拟产业化的科技成果及近期、中期目标
4.发展战略与实现路径
六、建设方案
1.建设周期与进度安排
2.资金来源和预算方案
3.经济社会效益与风险分析
七、相关证明材料
1.申报单位法人证书,2021年以来的信用状况证明(通过信用中国和信用河南网站查询)、无违法违纪证明、无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证明。申报单位财务(审计或决算)报告、纳税证明等。
2.申报单位科研能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实验室、技术中心、各类平台资质,2021年以来承担的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获得科技奖励、知识产权,主导或参与制修订的各类标准,实现的科技成果转化等,原则上应与大数据领域相关。
3.产业融合创新中心组织架构、管理运行制度、人才团队、设备设施、相关资源等证明材料。
4.申报单位荣誉奖励等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附件4
大数据创新服务机构申报书
机构名称:
申报单位: (单位公章)
推荐单位: (单位公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申报主体责任声明
根据《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河南省大数据发展创新平台的通知》要求,我单位提交了“大数据创新服务机构”申请,现就有关情况声明如下:
1.我单位对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并保证所涉及的关键技术产品等内容皆为自主知识产权。
2.我单位在申报过程中所涉及的项目内容和程序皆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产业政策要求。
3.我单位对所提交的项目内容负有保密责任,按照国家相关保密规定,所提交的项目内容未涉及国家秘密、个人信息和其他敏感信息。
4.我单位申报项目所填写的相关文字和图片已经审核,确认无误。
我单位对违反上述声明导致的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公章)
2023年 月 日
机构名称
一、申报单位基本信息
单位全称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申报
联系人
姓名
手机
职务
传真
邮箱
联系地址
注册资本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办公地址
单位性质
□科研院所 □高等院校 □社会团体 □国有企业 □民营企业
□外资企业 □合资企业 □国有控股企业 □国有参股企业
□其他(请注明):
服务领域
□工业大数据 □农业大数据 □能源大数据 □通信大数据 □金融大数据 □物流大数据 □教育大数据 □医疗大数据 □文旅大数据
□其他(请注明):
申报单位
简介
(单位概况,主营业务,提供服务所需的设备设施、平台、相关资源等;服务团队带头人和骨干成员的资质经验;在服务领域中的地位和优势,不超过500字)
资质能力
(各类实验室、技术中心资质,获得的专利、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参与制修订的各类标准,承担的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科技奖励,获得的荣誉等,需附相应证明材料,不超过500字)
二、创新服务情况介绍
摘要
(依托自有资源,对外提供大数据相关服务、相关标准制修订服务、测试评估服务、研究咨询服务等情况,需附相应证明材料,不超过500字。)
三、承担单位详细介绍
承担单位的性质、组织架构、财务状况、技术/服务团队情况、技术研发投入情况、主要产品(服务)、市场规模、大数据领域取得成果(大数据应用服务过程、实景展示、市场化应用、经济和社会效益、典型应用案例)等。
四、创新服务机构详细介绍
1.基本情况
包括拟采用的组织架构与职责;创新服务体系建设和运行机制,包括组织管理体系建设、规章制度建立、服务项目组织管理机制、经费管理机制、人才激励机制、内外部合作机制等。
2.资源整合情况
包括创新服务团队带头人及服务团队建设情况、建设经费投入情况、数据资源情况,产学研用情况、协同创新能力等。
3.创新服务情况
包括重点面向各类企事业单位、民生服务、社会治理、创业创新等领域,利用数据资源,对外提供大数据相关服务,标准制修订、测试评估、研究咨询服务等情况,服务典型案例、示范意义及推广价值等。
4.发展规划
未来3年的发展规划,包含服务的企业数量、类型,服务内容、方式,服务成果,创造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等。
五、相关证明材料
1.申报单位法人证书,2021年以来的信用状况证明(通过信用中国和信用河南网站查询)、无违法违纪证明、无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证明,申报单位上年度财务(审计或决算)报告、纳税证明等。
2.申报单位服务能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实验室、技术中心资质,2021年以来承担的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获得科技奖励、知识产权,主导或参与制修订的各类标准,实现的科技成果转化等,原则上应与大数据领域相关。
3.服务场所、服务团队、设备设施、产品(服务)、数据资源、服务平台、整体解决方案、建设经费投入等证明材料。
4.服务团队人员资质等其他相关材料。
5.服务典型案例、服务示范推广效果证明材料。
附件5
大数据创新人才培训基地申报书
基地名称:
申报单位: (单位公章)
推荐单位: (单位公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申报主体责任声明
根据《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河南省大数据发展创新平台的通知》要求,我单位提交了“大数据创新人才培训基地”申请,现就有关情况声明如下:
1.我单位对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并保证所涉及的关键技术产品等内容皆为自主知识产权。
2.我单位在申报过程中所涉及的项目内容和程序皆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产业政策要求。
3.我单位对所提交的项目内容负有保密责任,按照国家相关保密规定,所提交的项目内容未涉及国家秘密、个人信息和其他敏感信息。
4.我单位申报项目所填写的相关文字和图片已经审核,确认无误。
我单位对违反上述声明导致的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公章)
2023年 月 日
基地名称
一、申报单位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注册地址
办公地址
注册时间
单位网址
法人代表人
邮编
培训负责人
职务
电话
联系人
职务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注册资金(万元)
培训场地面积(平米)
单位类型
□高校 □科研院所 □行业协会 □培训机构 □企业 □其他
主营业务或经营范围
资质能力情况
(2021年以来获得的专利、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参与制修订的各类标准,承担的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科技奖励,获得的荣誉等,需附相应证明材料,不超过500字)
教育培训业务资质情况
资质名称
批准部门
批准时间
二、大数据创新培训业务开展情况
大数据培训开展年限
已培训人次
上年度培训人次
其中:中高级创新人才培训人次
本年度计划培训人次
其中:中高级创新人才培训人次
上年度开展大数据创新人才培训情况及效果
本年度大数据创新人才培训业务工作要点
大数据创新培训主要内容
主要包括2021年以来大数据创新实践、教学、培训工作的实施方案、总体课程体系、培训重点难点内容,实践环节、课程教材和课件开发等情况。
大数据创新特色培训课程
名称
课程内容(可另附课程大纲)
课程来源或认证机构
与企业、院校等开展的大数据创新培训合作情况
合作单位名称
合作内容
拟合作年限
三、大数据相关培训师资构成
培训师资人数
其中
高级职称(人)
副高级职称(人)
其中
专职人员(人)
兼职人员(人)
姓名
性别
年龄
毕业院校及专业
学历
职称
教龄(年)
讲授
课程
专职/兼职
备注
四、培训条件
教学场地
情况简介
(包括教学、培训场所位置、权属、建筑面积、办公面积、理论课集中教学面积、多媒体教室面积、消防卫生设备等有关内容,租赁教学、培训场所的权属、面积、租赁期等。)
教学设施配套情况:
软/硬件设施
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主要用途
五、申请报告
内容包括申报单位背景、主要实践、教学或培训情况,近年来大数据创新培训的基本情况、典型培训案例和培训效果、重点介绍大数据创新培训课程体系、师资力量、管理运营机制、创新培训特色和优势等。(可另附详细说明材料)
六、相关证明材料
1、申报单位法人证书,2021年以来的信用状况证明(通过信用中国和信用河南网站查询)、无违法违纪证明、无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证明,申报单位上年度财务(审计或决算)报告、纳税证明等。2.申报单位资质能力证明材料,包括教育培训资质证明,2021年以来承担的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获得科技奖励、知识产权,主导或参与制修订的各类标准等。
3.与企业、院校等开展大数据创新培训合作证明材料。
4.培训场地、软/硬件设施相关证明材料。
5.培训师资、课程体系证明材料。
6.申报书中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附件6
河南省大数据发展创新平台推荐名单
推荐单位(盖章): 填报人 联系方式
序号
申报项目全称 (与申报书一致)
申报类型
申报单位
联系人
联系方式
(手机)
1
2
3
4
注:1.“申报类型”从大数据发展创新实验室、大数据产业融合创新中心、大数据创新服务机构、大数据创新人才培训基地中选填。
2. 请推荐单位将申报项目按所属类型分别排序并填入表内。
附件7
2022年度河南省大数据发展创新平台
年度报告框架
一、创新平台年度工作开展情况
1)创新平台基本情况。
2)创新平台年度发展情况。结合具体实例和量化指标总结创新平台近一年来建设进展、建设投入、研发投入和突出成效。实验室重点为科研成果数量、转化成果数量、转化收益;融合创新中心重点为技术开发成果数量,推广应用成效、相关收益;创新服务机构重点为平台建设推进情况、服务企业数量、服务收益;创新人才培训基地重点为开展培训次数、培训人次、培训学生就业、薪资等情况。
二、创新平台发展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深入研判内外部环境变化对创新平台发展产生的影响,针对创新平台建设进度不符合预期、产学研培与我省大数据产业发展不匹配等问题,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梳理申报材料建设计划、中长期发展目标和近一年工作开展情况,结合国家和我省发展环境变化,确定下一年度创新平台工作计划,计划需具有可操作性,并有量化指标。
四、政策建议
研判国内外在大数据产业发展、数据要素市场培育、先进计算建设等高新技术领域的发展趋势,并对我省在以上领域的发展提出政策建议。
附件8
2022年度河南省大数据发展创新平台名单
大数据发展创新实验室
序号
创新平台名称
单位名称
01
时空大数据发展创新实验室
河南大学地理与环境学院
02
大数据智能分析与优化创新实验室
河南科技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
03
粮食大数据分析与应用实验室
河南工业大学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04
教育大数据分析与应用实验室
河南师范大学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05
水利大数据分析与智能应用创新实验室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信息工程学院
06
粮食作物生产大数据发展创新实验室
河南农业大学信息与管理科学学院
07
经济与金融大数据发展创新实验室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08
工业互联网安全大数据发展创新实验室
中原工学院计算机学院
09
智慧交通大数据发展创新实验室
河南城建学院计算机与数据科学学院
10
智能系统计算与应用大数据创新实验室
河南工程学院软件学院
11
健康医疗大数据创新实验室
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12
数据科学与智能计算实验室
郑州大学网络空间安全学院
13
文化遗产大数据发展创新实验室
洛阳师范学院信息技术学院(软件学院)
14
大数据安全隐私发展创新实验室
郑州师范学院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
15
大数据一体化创新平台实验室
中科大数据研究院
16
智能感知与控制大数据发展创新实验室
郑州轻工业大学电气信息工程学院
17
航空物流大数据发展创新实验室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管理工程学院
18
农业遥感大数据发展创新实验室
商丘师范学院测绘与规划学院
大数据产业融合创新中心
01
同城即时服务创新中心
郑州时空隧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02
智慧养猪大数据产业融合创新中心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03
农牧养殖产业大数据及人工智能一体化融合创新中心
河南众诚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04
行业大数据引擎融合创新中心
新华三大数据技术有限公司
05
高教大数据产业融合创新中心
精华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06
装备精细化制造融合创新中心
河南数字中原科技有限公司
07
起重物流装备数字化设计与智能制造大数据创新中心
河南卫华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08
纺织服装大数据产业融合创新中心
河南省纺织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09
智能农机大数据产业融合创新中心
洛阳沃客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10
农业机艺融合大数据产业融合创新中心
洛阳智能农业装备研究院有限公司
11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大数据融合创新中心
河南金盾信安检测评估中心有限公司
12
卫星遥感大数据产业融合创新中心
中科光启空间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13
智能电网大数据产业融合创新中心
郑州轻工业大学电气信息工程学院
14
智慧电力运维大数据产业融合创新中心
河南力安测控科技有限公司
15
智能交通大数据产业融合创新中心
河南中裕广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6
钢铁大数据产业融合创新中心
河南中钢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7
建筑工程大数据监控融合创新中心
河南奇点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18
文物安全大数据产业融合创新中心
郑州丰嘉科技有限公司
19
医学影像健康大数据产业融合创新中心
南阳柯丽尔科技有限公司
20
公共安全大数据产业融合创新中心
河南信安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1
现代农业大数据产业融合创新中心
河南省现代农业大数据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22
高效农业服务中心
河南心连心化学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3
农村电网节能管理大数据产业融合中心
新乡市万新电气有限公司
24
智慧机场大数据产业融合创新中心
洛阳北郊机场有限责任公司
25
规划设计大数据产业融合创新中心
河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26
农作物分析与应用大数据产业融合创新中心
河南科技学院信息工程学院
27
医疗大数据产业融合创新中心
河南省新星科技有限公司
28
智慧水务大数据创新中心
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9
燃气数字化管控大数据产业融合创新中心
郑州创源智能设备有限公司
30
通信大数据创新中心
河南省信息咨询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31
基于大数据的农产品产业互联网融合创新中心
河南拓普计算机网络工程有限公司
32
微电网与能量监控预警管理平台
河南中创高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大数据创新服务机构
序号
单位名称
01
国机工业互联网研究院(河南)有限公司(工业互联网大数据)
02
河南省电子规划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工业互联网大数据)
03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网络信息服务中心(现代服务业大数据)
大数据创新人才培训基地
序号
单位名称
01
河南工业大学人工智能与大数据学院
02
郑州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03
河南大学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04
河南科技学院信息工程学院
05
河南工学院计算机学院
06
郑州轻工业大学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
07
商丘师范学院信息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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