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ndefined
+
  • undefined

关于开展2023年辽宁省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5-31

所属分类:

政策咨询平台


产品描述

  • 产品描述
    • 商品名称: 关于开展2023年辽宁省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工作的通知
    • 部门: 工信
    • 类别: 政策通知
    • 类型: 项目征集
    • 省份: 辽宁

    关于开展2023年辽宁省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工作的通知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沈抚示范区产业创新局:

      为引导企业建立、实施、保持和持续改进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深度融合,加快制造业数字化转型。现组织开展2023年辽宁省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单位要求

    1.在辽宁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企业,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情况良好。

    2.企业两化融合基础条件较好,有建立两化融合管理体系的意愿,以及建立实施管理体系的经验,如质量、环境、能源、职业健康安全、信息安全和信息技术服务等,并承诺获评试点企业后,一年内启动贯标工作。

    3.已获评国家级和省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的企业不再重复申报。

    二、申报程序

    1.申报单位登陆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管理平台(网址:https://dlttx.com/gltx/),完成注册并定期上报贯标工作进展情况。登陆辽宁省两化融合评估诊断服务系统(网址:lnpg.cspiii.com)完成年度的两化融合评估,评估结果将作为贯标工作的重要参考。按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申报书(附件1)要求认真填写相关内容,确保申报材料真实有效,报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指导和组织企业开展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申报工作,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请于6月28日前,将申报书和推荐表(附件2)纸质版(一式三份)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电子版同步发送至邮箱jxwxxh@163.com)。

    3.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开展试点评审、跟踪管理等工作。获得省级贯标试点的企业,在申报国家、省级有关两化融合政策时,优先给予推荐。

    三、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张诗蕾,024-86913469

      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管理平台技术支持:许铎,18704003447

      附件:

    1.2023年辽宁省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申报书

    2.2023年辽宁省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推荐表

      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5月31日

     

立即咨询